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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大閒聊小組 108 年檢字第 3 號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08 年 11 月 02 日 裁判案由:板主未編輯精華區 檢 舉 人 QQKKQKQK 被檢舉人 時任 NTU 板板主 NTUGinger 被檢舉人 時任 NTU 板板主 stereopony 檢舉人認被檢舉人未編輯精華區,有違反組規之情事,提出檢舉,組務判決如下: ─────────────────────────────────────── 主 文 NTUGinger 、 stereopony 板主不處分。 ─────────────────────────────────────── 事實與理由 一、檢舉人 QQKKQKQK 認為時任 NTU 板板主 NTUGinger 超過三個月未整理精華區 、時任板主 stereopony 僅收錄部分判決公告,未編輯精華區,有違反群組規 關於板主怠惰情事,依小組規檢舉規定,於今年 8 月 25 日至組務板提出 #1TOVeol1 (Talk_Service) 檢舉,經核符合組務受理檢舉案相關規定,爰進行 本次裁判。 二、依檢舉人所提供之資訊,有部分事實需要相關人說明協助釐清,組務於同年 10 月 28 日通知,經通知後有回覆說明者,已做為本次判決參考;未說明者,依 #1Tjj-Iiz (Talk_Service) 說明,視為放棄陳述機會,合先敘明。 三、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賦予板主編輯精華區之權力,亦同時課予板主整理優秀文章 之義務。台灣大學群組法規復規定,板主三個月未編輯精華區,為怠惰構成要 件之一。惟板主三個月未編輯精華區是否即成立怠惰而需處分,應視整體板務 執行情況而定,群組規亦授權小組長,得依情節輕重做出包含警告及免職等不 同之組務處分,非謂板主三個月未編輯精華區,必須予以特定處分。簡言之, 板主是否成立怠惰而需處分,不應單從未編輯精華區為論斷。 四、次按所謂編輯精華區,係指將看板文章複製進入,或就已存在精華區之文章編 輯整理、刪除、重新編排等方式,而有異動精華區之情形。又看板板主得視看 板實際需要,依職權編輯看板精華區,按系統設定,後續板主如有精華區異動 ,會自動將編輯日期更新至編輯時間。是以,板主是否有編輯精華區,不應僅 以查閱時之日期內容而為論斷,本組 #1Sqdg6Nm (Talk_Service) 判決關於上 開見解應不再適用。 五、晚近幾年科技興起,使用者上站方式多元化,傳統精華區觀看及使用率降低, 部分手機程式亦未支援精華區功能。雖精華區使用效益降低,亦非指板主即可 無需理會,如前所述,看板板主仍應綜合看板整體考量,適當編輯精華區,諸 如聘任小板主,或受理使用者提出相關優秀文章,並依情節將其加以整理。 六、看板如有複數板主,基於相互合作精神及相關需求,得協調特定之權責由其中 一人或特定比例共同行使,除板主間協調不成產生衝突外,組務原則上不干涉 看板板主權責之分配,亦不會要求個別板主需履行特定權責。 七、檢舉人於檢舉本文提出 stereopony 板主編輯內容,經查與現行 NTU 板精華 區位置 z-26-8 關於判決備份內容大致符合,次查系統紀錄於今年 10 月 07 日晚間,現任 NTU 板板主 FXW11314 亦有對 stereopony 板主編輯內容執行 刪除動作,此有資源回收筒紀錄可稽。足認 stereopony 板主於檢舉人提出 檢舉日前三個月(即今年 5 月 25 日至同年 8 月 25 日),有編輯精華區之 事實。 八、次參照 stereopony 板主於 #1TkSvLTY (Talk_Service) 之陳述,可知其與 時任 NTU 板板主 NTUGinger 有板務權責之協調,並由 stereopony 板主執 行精華區之編輯。又檢舉日前三個月,板主 NTUGinger 有於看板執行其他板 務,此有看板公告可稽,雖組務未能發現板主 NTUGinger 有編輯精華區之具 體事實,亦難認板主 NTUGinger 有何怠惰之情事。 九、檢舉人 QQKKQKQK 於 #1TkP5n8J (Talk_Service) 提及之各項內容,綜觀板 主權力義務規範及台灣大學群組法等相關規定,並未見任何關於板主需編撰 特定資訊至精華區之規定。使用者如認相關資訊有收錄於精華區之需要,應 先向板主提出建議。參檢舉人於 #1TkQ0hF1 (Talk_Service) 說明,僅以其 無法於精華區中找尋備份文章之不便,又未向板主提出此類需求,而提出檢 舉,顯不足採。 十、據上論結,檢舉人檢舉時任 NTU 板板主未編輯精華區而需處分部分,為無理 由,爰做出不處分決定,判決如主文。 十一、申訴人如不服此判決,應依群組規申訴規定,檢附特殊事由至群組組務板 申訴。 臺大閒聊小組 實習小組長 littlebike. 備註:本判決文一併轉知檢舉人、被檢舉人及 NTU 板板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6.121.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_Service/M.1572695193.A.B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