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看板home-sale
標題[公告] 板務宣導暨規定調整
時間Sat May 21 22:14:44 2022
日前,收到偉大的新任板務站長的通告信 (收信人為本板板主及直屬組長),
信件內容大意為「因為收到檢舉信件
(檢舉人身分不明、案由不明,
甚至無法証實是否真有其事),故詢問看板 (指本 home-sale 板),
是否能禁止在看板上進行買賣行為
(說是詢問,實則半強迫),
理由是涉及交易金額過大
(其實就是不敢或不願負責的推託之辭)」,
本看板目前的態度是
堅持反對,並已回覆反對理由,
將是否該禁止的責任推給主管機關,若上面來函要禁再禁止。
暫時,上峰並沒有進一步的動作。
但是,未來若這些空降部隊用要式公告強令禁止,則看板只能依從。
屆時看板也愛莫能助,或許改名為「home-gossip」板會比較合適。
不過,近日觀察結果發現,
部分房仲業者張貼賣屋廣告太過浮濫、
部分物件來源顯然記載不確實、部分聯絡資訊記載不全或空白,
有鑒於以上弊病,變更或增加規定如下:
一、原以發文 IP 作為張貼賣屋文之額度限制基準之規定,
改以
個別店家作為張貼賣屋文之額度限制基準,
即
每一店家一日各最多一篇文章,超過額度,
則該店家該日張貼之賣屋類文章不問先後全數砍除,
經砍除後再該店家再行張貼賣屋類文章則該帳號水桶十四日並砍除文章,
若不實資訊或以個人、代理人等方式規避上開額度者,
以記載資訊故意不實論,處水桶一年並退文。
(經統計,目前一日超過一篇的店家,只有一家,大家心知肚明。)
二、為落實文責自負,聯絡資訊無論屋主、代理人或房仲業者,
應至少有自然人姓氏+稱謂,
禁止使用假名或代號,
聯絡方式得為電話、電子郵件
或站內信,
禁止以「私訊」等含糊不清的敘述代稱之,
違者文章刪除之。
(至少出了事找得到人,不要讓上峰那群人找到藉口。)
三、代理房仲業者發文,銷售來源仍屬房仲業者,應問明資訊後再行張貼,
不清楚請勿張貼文章,更不得以「代理人」或「屋主」身分張貼之,
違者以資訊不實論。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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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card(s) or effect(s) is activating, OR a monster(s) is Summoning, OR a
monster declare an attack, except this card: You must pay half of your life;
Negate all the activation in this chain except this card, Summoning, OR attack,
and if you do, destroy that card(s), then destroy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This effect is treated as spell speed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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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1099304110: 推 05/22 08:30
推 ctx705f: 辛苦啦 05/22 08:44
推 s8752134: home-sale版禁止 sale 行為??!! 天才嗎 05/22 09:47
推 FerretYayu: 版主辛苦了Q_Q 觀察問題應該是房仲發文是否依照格式 05/22 14:54
→ FerretYayu: 看過連經紀人跟營業員證號都省略,地政可以直接開罰了 05/22 14:55
推 kusomanfcu: home_gossip 或home_price 05/22 14:56
推 kusomanfcu: 就說 還有一堆人想買屋沒買屋 只剩不用錢的檢舉來亂人 05/22 14:58
→ kusomanfcu: 了 05/22 14:58
→ kusomanfcu: 這代表甚麼?就是還會“漲” 05/22 14:58